(以广东为例)
l 政策背景
1. 《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 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 号)
3. 《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 《广东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l 申报意义
1.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给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金奖励。
2.支持产业创新能力提升。
3.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引入和建设。
4.推动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5.利用科技金融手段促进产业发展。
6.鼓励专利创造与运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l 项目名称和条件
1.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2.广东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
(1)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已批复组建省工程实验室且未获得过本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并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者较高的科研水平的企事业单位。
(2)围绕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其他重点产业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重点支持具有行业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研发能力的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兼顾区域创新发展需要,加强省工程实验室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支撑作用。
l 申报步骤
1.逐级申报、择优推荐
2.按规定通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受理项目申请,对各地上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
3.根据评审情况,形成专项资金分配计划。
4.专项资金分配计划按程序进行公示,并按规定报备。
l 服务内容
1.申报预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申请广东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条件,以及存在的问题。
2.培训辅导
针对企业申报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前进行培训辅导,指导企业技术、销售、财务人员采取合理合规的措施加以解决。
3.资质配备
对企业不具备的资质条件提供资质配备服务。
4.材料准备
在企业提供相关素材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准备全套申报材料。
5.报前预审
在完成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以保证编制的申报材料符合主管部门评定要求。
6.申报跟进
协助企业人员完成申报手续,跟进评审情况,直至落实项目申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