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政策背景
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修订)》(东府办〔2016〕20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东莞市专利企业认定项目的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包括专利优势企业认定项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后资助项目。
l 申报意义
对企业实施(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给予认证后补助。在东莞市依法注册或成立,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且未领取过贯标认证后补助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家。
l 申报条件
1.在东莞市注册成立3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经营状况和成长性良好;
2.企业管理层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设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2名,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积极参加知识产权培训;
3.申报年度前共申请专利50件以上,拥有国内外授权专利不少于30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20件,且近三年专利转化实施率达到 50%以上,申报年度前专利产品销售额占年销售额的30%以上;
4.企业建立主导产品及关键技术领域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并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活动;
5.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三年无行政或司法程序认定的专利违法行为。
l 申报步骤
1.申报系统注册
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登记注册获取账号。有账号单位,无须重新注册,但要核对注册内容,如有变更,请更新相关内容。
2.线上填写项目申报书
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的“专利促进项目”栏确认选择申报的项目,按申报指南要求线上填写申报书,上传满足项目条件的佐证材料。
3.报送书面材料
申报系统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打印申报书连同相关附件(佐证材料)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受理窗口。
l 服务内容
1.申报规划
根据企业科研开发情况、知识产权及经济效益等情况,确定企业是否符合申报专利企业的要求。
2.网上申报
填写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并填写申请材料。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网上系统,填写完善单位的基本信息,按要求填写入库申报材料,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后提交管理部门审核。
3.材料报送
打印纸质申请材料。企业的网上申请材料通过地方管理部门审核后,打印带有水印号的申请材料文档,与相关申报证明材料、附件等装订成册,报送至当地管理部门。